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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70个乡镇!鄂托克前旗4000万!6个清洁取暖项目招采公告及意向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23-07-05 18:10:38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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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三、四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23]106号项目代码:2304-640423-16-05-363168批准,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散热器模式对城关镇等11个乡镇6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面积76.39万平方米;采用生物质专用炉具+散热器模式对陈靳乡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3.5万平方米。对已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进行外建筑节能改造,总面积为4.3万平米。


2.2建设地点:城关镇、沙塘镇、联财镇、神林乡、观庄乡、好水乡、山河乡、杨河乡、张程乡、陈靳乡、奠安乡、温堡乡等12个乡镇70个行政村。

2.3建设工期:150日历天(实际交货安装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十四个标段,本次招标设备采购三个标段,分别为: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观庄乡前庄村252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三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观庄乡红堡村242户、石庙村50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四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温堡乡吴沟村195户、夏坡村55户 )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备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经销商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4 00:00至2023-07-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二、三、四标段:2023-07-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隆德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 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人:张毓麟联系人:王改改


电话:15379541965电话:18161693968


原文链接: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2/002001/002001001/20230703/f0f1e270-e7f3-46c7-a90a-806c5d8c305b.html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六、十、十一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23]106号项目代码:2304-640423-16-05-363168批准,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散热器模式对城关镇等11个乡镇6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面积76.39万平方米;采用生物质专用炉具+散热器模式对陈靳乡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3.5万平方米。对已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进行外建筑节能改造,总面积为4.3万平米。


2.2建设地点:城关镇、沙塘镇、联财镇、神林乡、观庄乡、好水乡、山河乡、杨河乡、张程乡、陈靳乡、奠安乡、温堡乡等12个乡镇70个行政村。


2.3建设工期:150日历天(实际交货安装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十四个标段,本次招标设备采购三个标段,分别为: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六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温堡乡杨堡村160户、前进村75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城关镇杨店29户、吴山52户、三合65户、峰台40户、红崖45户、星火40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一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沙塘镇200户;城关镇南河15户、竹林64户)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备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经销商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4 00:00至2023-07-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六、十、十一标段:2023-07-11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隆德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 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人:张毓麟联系人:王改改


电话:15379541965电话:18161693968


原文链接: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2/002001/002001001/20230703/ea17a475-91ec-44dd-b626-8f2cccf1ed88.html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二、十四、十五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23]106号项目代码:2304-640423-16-05-363168批准,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散热器模式对城关镇等11个乡镇6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面积76.39万平方米;采用生物质专用炉具+散热器模式对陈靳乡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3.5万平方米。对已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进行外建筑节能改造,总面积为4.3万平米。


2.2建设地点:城关镇、沙塘镇、联财镇、神林乡、观庄乡、好水乡、山河乡、杨河乡、张程乡、陈靳乡、奠安乡、温堡乡等12个乡镇70个行政村。


2.3建设工期:150日历天(实际交货安装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十四个标段,本次招标设备采购三个标段,分别为: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二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联财镇300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四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好水乡好水乡三星村80户、后海村40户、庙湾村80户、水磨村80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五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好水乡红星村140户、中台村90户)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备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经销商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400:00至2023-07-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十二、十四、十五标段:2023-07-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隆德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 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人:张毓麟联系人:王改改


电话:15379541965电话:18161693968


原文链接: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2/002001/002001001/20230703/1158c28f-6b8f-4d88-9835-900af09c3259.html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六、二十、二十一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23]106号项目代码:2304-640423-16-05-363168批准,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散热器模式对城关镇等11个乡镇6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面积76.39万平方米;采用生物质专用炉具+散热器模式对陈靳乡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3.5万平方米。对已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进行外建筑节能改造,总面积为4.3万平米。

2.2建设地点:城关镇、沙塘镇、联财镇、神林乡、观庄乡、好水乡、山河乡、杨河乡、张程乡、陈靳乡、奠安乡、温堡乡等12个乡镇70个行政村。


2.3建设工期:150日历天(实际交货安装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十四个标段,本次招标设备采购三个标段,分别为: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六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杨河乡红旗村150户;好水乡永丰村50户、张银村40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十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张程乡赵北孝村221户、崔家湾村30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十一标段(空气源热泵+散热器:神林乡250户)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备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经销商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4 00:00至2023-07-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十六、二十、二十一标段:2023-07-12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隆德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 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人:张毓麟联系人:王改改


电话:15379541965   电话:18161693968


原文链接: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2/002001/002001001/20230703/5153bde8-a346-484d-b0f5-8ff74511ee26.html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标段设备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23]106号项目代码:2304-640423-16-05-363168批准,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散热器模式对城关镇等11个乡镇6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面积76.39万平方米;采用生物质专用炉具+散热器模式对陈靳乡5个行政村进行改造,改造3.5万平方米。对已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进行外建筑节能改造,总面积为4.3万平米。


2.2建设地点:城关镇、沙塘镇、联财镇、神林乡、观庄乡、好水乡、山河乡、杨河乡、张程乡、陈靳乡、奠安乡、温堡乡等12个乡镇70个行政村。

2.3建设工期:150日历天(实际交货安装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十四个标段,本次招标设备采购一个标段,工程施工二个标段,分别为: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十二标段(生物质热水炉+散热器:陈靳乡250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十三标段(建筑节能改造外墙保温:温堡乡吴沟村195户)


隆德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十四标段(建筑节能改造外墙保温:观庄乡前庄村55户、陈靳乡清凉村50户)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设备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经销商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400:00至2023-07-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标段:2023-07-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隆德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 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人:张毓麟联系人:王改改


电话:15379541965电话:18161693968


原文链接: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2/002001/002001001/20230703/e35ff1c7-9b5f-4475-ad00-f4861b9bdddd.html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2023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7月至2023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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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


2023年07月04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category/cgysgk?id=200066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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