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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供热计量改革缘何停滞不前?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7:56:42    文字:【】【】【

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原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始在呼和浩特和包头两市进行供热计量改革试点工作;2007年,我区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在全区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2010年,我区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自2010年起,新增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按照供热计量要求进行建设和验收,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时至今日,供热计量收费对于多数老百姓来说还是个较为陌生的词汇。供热计量收费这项旨在促进热用户节能的利好政策似乎并没有想象得那么接地气。管理部门感叹推行受阻,企业叫苦没有收费依据,老百姓又呼吁无门。这项贴近民生的改革缘何停滞不前?

计量收费难

“我区乌海、呼和浩特、通辽、鄂尔多斯在供热计量改革中走在了前列,但真正执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只有乌海市的新建小区和呼和浩特的部分新建小区。全区普遍存在供热计量收费执行难!”内蒙古住建厅城市建设处有关负责人坦言。

这位负责人指出,一是部分新建小区考虑到开发成本,没有安装供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分户计量装置标准达不到国家相关要求;二是供热公司不积极执行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政策。现在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普遍达到了65%。由于住宅节能,加之新建小区供热管网比较新,导致来暖后用户室内温度较高。如启用了供热分户计量装置,执行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加之热用户本身实施行为节能等措施,供热企业认为会降低利润,因此积极性不高。

面临技术难题

供热分户计量,按用热量多少收费,便于节能,也可以让用户明明白白用热,做到用热可控可调。但我们也听到了另外一种声音,那就是分户计量还面临技术和分摊不匀的难题。

“国家推行供热计量改革的初衷是达到能源有效利用,推行节能减排,树立全社会供热节能意识,但目前我们面临技术难题。”呼和浩特城发热力公司总工办王建忠坦言。

王建忠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曾试行了一年分户计量收费,但最终因为热力分摊不匀执行不下去。按现在技术标准,分户计量装置只能分摊到楼栋或单元。这样同等面积的用户,边户和底层由于耗热量较大、缴费较多,难以接受。另外,要想控制室内温度,室内必须安装调节装置。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温控装置质量参差不齐,分自动和手动两种。一般手动温控装置价格较低,小区安的也较多。但这类装置调节不便,使用次数多易造成不同程度受损,最终失灵。自动化装置倒是可以有效调节室内温度,但造价较高。由于目前集中供热区域较大,热力系统按所有用户正常用热需求设计,如果居民在上班时间集中设定较低室内温度,下班时又集中调高,热也不会马上降下来或升起来。除非对整个供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而这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好政策还需好推手

记者在采访中,呼和浩特某供热企业负责人一再呼吁没有收费依据。

呼和浩特公用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呼和浩特正着手制订新版本的《呼和浩特供热管理条例》,一审稿已送往呼和浩特人大审议,新条例对供热分户计量做出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收费办法。

乌海市在执行供热分户计量收费中无疑走在了全区前列。2009年,乌海市开始实施供热计量改革,截至2015年采暖前,共安装热计量表5万余块,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30%以上。该市实行两部制热价,即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分别占总热费的50%,收费方式为预付费收费方式,先收取基本热价,然后根据用户需求,收取计量热价,如果居民用户的两部制热费合计高于按面积收取的热费,仍以按面积计费标准收取。

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工程,这毋庸置疑,但如何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如何实现技术更新,这可能是相关盟市和部门要做的功课。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盟市应该结合自身情况,借鉴唐山、承德、天津、北京等先进地区经验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对于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坚决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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