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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暖通展】巴楚县8350户,库车市9756户,泽普县3340户,宁夏2698户!8个清洁取暖招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3-03-06 17:13:22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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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楚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项目

( 65313023022400082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巴楚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3023022400082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预算内,其他,招标人为巴楚县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

2.项目规模:为8350户农民进行电采暖设备安装及入户用电线路改造。每户按照50平方米以内、不高于4千瓦标准执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按喀什地区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技术指导意见中的示意图及所需材料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确保每户供暖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竣工图为准的全部工作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3023022400082001001

标段(包)名称:巴楚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为8350户农民进行电采暖设备安装及入户用电线路改造。每户按照50平方米以内、不高于4千瓦标准执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按喀什地区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技术指导意见中的示意图及所需材料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确保每户供暖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竣工图为准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新疆建设云平台可承揽业务;(2)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 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能够在(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

(4)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http://cx.cnca.cn核查为准),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5)投标人须通过(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1)等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7日到 2023年03月20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纸质评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2、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3、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998-6228798;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补助、自治区专项补助、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农户自筹。

八、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

http://36.189.231.22/jyxx/001001/001001001/20230227/7287bd78-5c18-4544-a18f-9aceae8e7b32.html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农村居住供暖设施改造(煤改电)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农村居住供暖设施改造(煤改电)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015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农村居住供暖设施改造(煤改电)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4604496.44

最高限价(元):346044964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农村居住供暖设施改造(煤改电)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604496.4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该项目涉及3个乡(镇)48个村9756户,居民入户工程按照每户50平方米,4千瓦规模配置电采暖设备,改造入户线路及户内线路(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天(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库车市市民服务中心616

联系方式:0997-7128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希林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幸福路65号企业公馆A座609室

联系方式:18139124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丹丹

电 话:18139124182

原文链接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302/t20230227_19490021.htm


郑旗乡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旗乡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2023】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县财政配套及农户自筹 ,招标人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共改造651户,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电供暖方式采用空气源热泵。

2.2 建设地点:郑旗乡(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改造651户,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电供暖方式采用空气源热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3 月 06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人:陈义江

电 话:1500865886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联系人:袁少梅

电 话:19995371719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4015325

2023 年 02 月 27 日

原文链接: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2/002001/002001001/20230227/28dd6042-6f35-4ebc-ab1d-5cb3abddf4ea.html


树台乡关庄乡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树台乡关庄乡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2023】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县财政配套及农户自筹 ,招标人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昊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共改造1047户,其中树台乡900户,关庄乡147户,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电供暖方式采用空气源热泵。

2.2 建设地点:树台乡、关庄乡。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改造1047户,其中树台乡900户,关庄乡147户,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电供暖方式采用空气源热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3 月 06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3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人:陈义江

电 话:1500865886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昊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1000号启融通建设4楼

联系人:徐昊然

电 话:15009619877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4015325

原文链接: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2/002001/002001001/20230227/520e41d9-6aaa-4e05-b1fc-01c471c47457.html

曹洼乡史店乡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洼乡史店乡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2023】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县财政配套及农户自筹 ,招标人为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昊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共改造煤改电1000户,其中曹洼乡450户,史店乡550户,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电供暖方式采用空气源热泵。

2.2 建设地点:曹洼乡、史店乡。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改造煤改电1000户,其中曹洼乡450户,史店乡550户,采暖户型为65平方米。电供暖方式采用空气源热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3 月 06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人:陈义江

电 话:1500865886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昊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1000号启融通建设4楼

联系人:徐昊然

电 话:15009619877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4015325

2023 年 02 月 27 日

原文链接: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2/002001/002001001/20230227/a7ed71bf-fab7-4235-93e0-b2fd9f2b3b0b.html

南郑区散煤连片治理项目(南郑区第四批清洁能源替代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郑区散煤连片治理项目(南郑区第四批清洁能源替代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中心 1009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汉中市-2023-00025

项目名称:南郑区散煤连片治理项目(南郑区第四批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图片

合同包1(南郑区散煤连片治理项目(南郑区第四批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2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7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散煤连片治理项目(南郑区第四批清洁能源替代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散煤连片治理项目(南郑区第四批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所有权证明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承诺书;(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9)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至 2023年03月0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中心 1009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中心 1009 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中心 1009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2、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投标费用:无论开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1)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购买采购文件,原件审查后现场退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留存;(2)请潜在响应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响应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

联系方式:0916-5515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中心1009室

联系方式:09162227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62227859

原文链接: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302/t20230227_19489559.htm

泽普县2023年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

( 6531242302270007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泽普县2023年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65312423022700077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预算内,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计划完成3340户农村居民供暖设施改造任务,涉及13个乡镇场。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423022700077001002

标段(包)名称:泽普县2023年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

招标范围:计划完成1711户农村居民供暖设施改造任务,涉及5个乡镇场;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按喀什地区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技术指导意见中的示意图及所需材料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确保每户供暖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竣工图为准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其他条件:(1)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①应当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能够在(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②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http://cx.cnca.cn),需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 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4)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7日到 2023年03月19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0:30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纸质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0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8248010,;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农户自筹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泽普县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联 系 人:柴宗斌 联 系 人:程壮

电 话:15599830570 电 话:17690129898

电子邮件:654074011@qq.com 电子邮件:1540516540@qq.com

原文链接:

http://36.189.231.22/jyxx/001001/001001001/20230227/1e838ca5-c503-42b9-a062-4082e1cb8443.html

泽普县2023年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

( 6531242302270007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泽普县2023年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65312423022700077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预算内,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计划完成3340户农村居民供暖设施改造任务,涉及13个乡镇场。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423022700077001001

标段(包)名称:泽普县2023年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

招标范围:计划完成1629户农村居民供暖设施改造任务,涉及8个乡镇场;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按喀什地区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改造技术指导意见中的示意图及所需材料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确保每户供暖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竣工图为准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其他条件:(1)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①应当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能够在(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②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http://cx.cnca.cn),需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 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4)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7日到 2023年03月19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0:30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纸质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0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8248010,;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农户自筹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金湖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泽普县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联 系 人:柴宗斌 联 系 人:程壮

电 话:15599830570 电 话:17690129898

电子邮件:654074011@qq.com 电子邮件:1540516540@qq.com

原文链接:

http://36.189.231.22/jyxx/001001/001001001/20230227/40d12470-9e37-4e8a-83fb-a43e77574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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