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2024年度供暖专项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2024年度供暖专项整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方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证书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不小于两个月到期时间)。3、投标方需对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踏勘,制定详细的维修施工组织方案,提供包头房建公寓段需病害整治处所的机组现场勘查记录证明,现场勘查记录有设备对应归属车间的工区工长或车间主任签字与包头房建公寓段盖章视为有效;勘查记录证明单格式由投标厂家自行拟定。4、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R744(二氧化碳)空气源热泵设备类产品安装、维护、维修业绩(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专用发票)。5、标书中必须显示有拟投入维保办公地点、维保机具清单、维保人员名单及相关技术证书项目,其中至少有1名持证专业电工(附社保证明)。6、为保证维修进度及维修质量,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若某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投标人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29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09月02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09月 06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06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獲取招標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47.118.59.207:7777/home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9月10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 2024 年09月10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