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杭锦旗981万、伊金霍洛旗829万、乌审旗935万!内蒙古2025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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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7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联系人:石宛梓0471-531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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